黨支部印章的刻制和使用是黨組織工作中的重要環節,需要遵循一系列嚴格的注意事項以..其合法性和規范性。以下是關于黨支部印章刻制和使用的主要注意事項:
一、刻制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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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制條件:根據規定,經濟上獨立核算、行政上有獨立組織的單位,若建立黨支部委員會,經上級黨委同意后,可以刻制印章。沒有黨支部委員會、經濟上不是獨立核算或行政上沒有獨立組織的黨支部,均不能刻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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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制流程:黨支部的印章需經上級黨委批準,并持上級黨委的證明到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特種營業執照的刻字單位制作,以防止出現造假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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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手續:上級黨委向黨支部頒發印章時,必須按規定履行手續,包括派專人領送、進行交接登記,并在送達時注意密封包裝,以防止出現丟失等問題。
二、使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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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責任:黨支部應明確專人保管印章,通常由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負責管理。印章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申領制發單位報告,并按程序辦理申請補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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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限:使用印章必須經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批準,并嚴格按照規定的印章用途和權限使用。嚴禁私自使用他人印章,..印章使用的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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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范:使用印章時,必須確認文件內容真實有效,并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同時,要注意用力均勻,使印記端正清晰。對于違反規定使用印章或管理印章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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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點:印章原則上應在辦公室內使用,以..印章使用..。非保管印章人員不得擅自隨身帶印章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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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刻章工會委員會刻工會公章。
總之,黨支部印章的刻制和使用應遵循嚴格的規范和流程,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時,應加強對印章的管理和監督,..印章的..使用和規范管理。